肮脏十二条骗术:年度纳税人反诈骗宣传活动收尾篇,虚假避税策略、具有国际元素的骗局

IR-2024-105,2024 年 4 月 11 日

华府 — 美国国税局为2024 年肮脏十二条骗术反诈骗宣传活动划上句点,提醒纳税人警惕兜售虚假税收策略的推广人和企图减税或完全避税的欺诈性离岸骗局。

威胁纳税人的各种欺诈骗局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包括与联合保护地役权和微型专属自保保险安排相关的剥削性协议。这些骗局也可能具有国际性,例如将资金和数字资产隐藏在外国账户中或使用外国自保保险和马耳他外国个人退休账户。

“纳税人应该对任何试图完全消除合法纳税责任的行为保持警惕。” 美国国税局局长Danny Werfel表示: “推广人继续兜售精心设计的减税骗局并赚取可观的利润。考虑这些安排的纳税人应该始终寻求值得信赖的税务专业人士的建议,而不是听信专注于推广可疑交易来赚钱的激进推广人的话。”

今天是国税局年度“肮脏十二条骗术”活动的最后一天。自 2002 年开始,国税局的年度肮脏十二条骗术活动列出了 12 种骗局和骗术,这些骗局和骗术使纳税人、企业和税务专业人士面临损失金钱、个人信息、数据等的风险。虽然“肮脏十二条骗术”不是一份法律文件,也不是机构执法优先事项的正式清单,但教育工作旨在提高认识并保护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员免受常见税务诈骗和骗局的侵害。

今天的 2024 年”肮脏十二条骗术“反诈骗宣传活动系列的最后一部分包括清单上的第十一和第十二项:具有国际元素的虚假避税策略和骗局。列表中的每项都有几个部分反映了纳税人可能面临的各种诈骗和骗局。尽管国税局重点关注“肮脏十二条骗术”清单中的 12 项,但提醒纳税人,鉴于税收制度的复杂性和这些骗局的不断变化,纳税人全年应对更多事项保持警惕。

虚假避税策略包括联合保护地役权、微型专属自保保险

联合保护地役权

保护地役权是对不动产使用的限制。一般来说,如果转让符合《国税法规》第170章节的规定,纳税人可以就转让给慈善机构的保护地役权的公平市场价值来申请慈善捐赠扣除。

在滥用安排中,推广人联合保护地役权交易,试图让投资者有机会申领慈善捐款扣除和相应的节税,金额大大超过投资者的投资金额。这些滥用安排为推广人带来了高额费用,企图通过严重夸大的税收扣除来欺骗税务体系。

在近期的立法中,国会修订了第170章节以遏制某些滥用保护地役权的交易。国税局致力于确保执行修订的保护地役权扣除的相关法条,并将继续关注“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交易。

微型专属自保保险安排

微型专属自保(也被称为小型专属自保)是其所有人选择仅对其投资收入征税的保险公司。滥用微型专属自保涉及缺乏合法保险的许多属性的骗局。这些架构通常包括难以置信的风险、无法满足真正的业务需求,并且在许多情况下,还会不必要地重复纳税人的商业保险。此外,根据这些安排所支付的“保费”往往过高,反映了非公平交易定价。

滥用微型专属交易仍然是国税局执法领域的一个优先重点。自2017年以来,国税局在税务法院和上诉法院所有微型专属类案件都根据案情裁定取得了胜利。

涉及国际元素的骗局包括马耳他退休安排、数字资产

《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 在打击持有离岸账户和其它离岸金融资产的美国税法定义居民的逃税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它要求大多数在美国境外持有金融资产的美国纳税人向美国国税局报告这些资产。它还要求某些外国金融机构直接向美国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持有的金融账户。这些机构不仅包括银行,还包括其他金融机构,例如投资实体、经纪人和某些保险公司。申报要求会对未报告的进行处罚。

不择手段的推广人继续引诱美国税法定义居民将其资产放入离岸账户和构架中,并称国税局无法触及。这些说法并不属实。国税局可以识别和追踪外国金融账户的匿名交易。

其中许多骗局都是在网上进行宣传和广告的,但所有这些骗局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把承诺的节税好得令人难以置信,并且可能会对使用它们的纳税人造成法律损害。

利用马耳他个人退休安排来滥用税收协定

此骗局涉及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居民,他们试图通过向马耳他或其它国家的外国个人退休安排供款来逃避美国税收。这些国家允许以现金以外的形式供款,并且不根据就业或自雇活动来限制供款金额。通过不恰当地将其声称为美国税收协定目的的“养老基金”,美国纳税人不恰当地要求对外国个人退休安排的收益、收入以及分配免征美国所得税。

数字资产

数字资产是价值的数字表现,记录在加密安全的分布式账本或任何类似技术上。常见的数字资产包括:

  • 可兑换虚拟货币和加密货币。
  • 稳定币。
  • 不可替代代币(NFT)。

不择手段的推广者经常将数字资产推销为国税局无法追踪和发现的资产。然而事实是,国税局可以识别和追踪全球数字资产的匿名交易。

出于联邦税收目的,数字资产被视为财产。适用于财产交易的一般税收原则也适用于使用数字资产的交易。

报告数字资产收入

涉及数字资产的交易通常需要在联邦税表上报告。例如,持有数字资产作为资本资产并在2023年出售、交换或转让该数字资产的投资者,必须使用表格8949,资本资产的销售和其他处置(英文)来计算他们在交易中的资本收益或损失,然后将其在附表D(表格1040),资本收益和损失(英文)中进行申报。

通过礼物处置任何数字资产的纳税人可能需要提交表格 709,美国赠与(和隔代转让)报税表(英文)

如果员工被支付了数字​​资产,他们必须将收到的资产价值作为工资申报。同样地,如果他们作为独立承包商作业并被支付了数字资产,他们必须在附表C(表格1040),营业利润或亏损(个体经营)中报告该收入。任何向与贸易或业务相关的客户出售、交换或转让数字资产的人,也可使用附表C

关注合规性

在适当的情况下,国税局将质疑如今“肮脏十二条骗局”中所列交易和其他可疑安排中所谓的税收优惠,并在必要时处以处罚。国税局刑事调查部门继续追查此类骗局的推广者和参与者。

提醒一下,纳税人应该:

  • 在将此类有问题的安排纳入税表之前请三思而后行,因为一旦签署,他们就要对税表上的内容负责。
  • 聘用他们认识并信任的信誉良好的税务专业人士。

国税局保持警惕

无论是在海外还是在美国,滥用型交易和骗局仍然是国税局的高度优先事项。国税局一直在寻找此类骗局的推广者和参与者,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对他们提出质疑并实施处罚。

国税局通过利用新的和不断发展的数据分析工具和增强的文件匹配,继续改进这些领域的调查和执法。

举报欺诈行为

举报税收诈骗计划和无良代报税人是“肮脏十二条骗术”反诈骗宣传活动的一部分,美国国税局鼓励个人举报那些宣扬滥用税务行为的人以​​及故意提交错误税表的代报税人。

要举报滥用型税务骗局或代报税人,应使用在线《表格14242,举报涉嫌滥用型税务推广或代报税人》(英文),或者邮寄或传真填妥的《表格14242》 PDF连同任何支持材料发送至国税局推广者调查办公室的领导发展中心 。

邮件: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Lead Development Center
Stop MS5040
24000 Avila Road
Laguna Niguel, California 92677 3405
Fax: 877-477-9135

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也可以将此信息提交给国税局检举者办公室(英文),在那里他们可能有资格获得奖励。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滥用型税务骗局和滥用型代报税人(英文)部分。